关于定密权的申请授予和撤销情形有哪些?定密权有哪些监督机关?
2023-03-13 14:30:28 来源:法律专家网
定密权的监督机关有哪些?
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具体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定密权的申请、授予和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定密权的申请与授予,是指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经常超出其定密权限的机关单位,或依照相关保密事项范围确属自身产生,但没有定密权的机关单位,可以向有相应定密权限的上一级机关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定密授权的申请,授权机关依据保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审查,认为确实需要定密授权的,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对申请单位作出定密授权的决定。被授予定密权的机关单位因职能变化调整或撤销,不再产生国家秘密事项的,所授予的定密权应及时依法撒销。
标签: 定密权的申请、授予和撤销 定密权的监督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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